董事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

董事會已成立審核委員會,並書面訂明其職權範圍,而全體審核委員會成員均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根據審核委員會之職權範圍,審核委員會獲授權動用本公司資金,以取得來自外聘法律顧問、會計師、調查服務之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

審核委員會履行(其中包括)以下職能:

  • 審閱本集團財務資料
  • 檢討與外部核數師的關係及委任條款
  • 檢討本公司內部審核職能的成效
  • 檢討本公司財務申報系統、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有效性及充足度

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鮑依寧女士、黃昆杰先生及周紅女士組成。黃昆杰先生為審核委員會主席。

審核委員會之職權及職責詳情於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可供查閱。

薪酬委員會

董事會已成立薪酬委員會,並書面訂明其職權範圍,而薪酬委員會大部分成員為獨立非執行董事。

薪酬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 就本公司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政策及結構以及建立正式及透明的薪酬政策制訂程序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參照董事會訂立的企業目標及目的,審閱及批准管理層的薪酬方案
  • 就個別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薪酬待遇(包括實物福利、退休金權利及賠償金額(包括因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而應付的任何賠償))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 向董事會作出關於非執行董事薪酬的建議
  • 確保概無董事或其任何聯繫人參與訂定其自身的酬金
  • 檢討及╱或批准有關本公司股份計劃的事宜

薪酬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鮑依寧女士、黃昆杰先生及周紅女士以及兩名執行董事胡興榮先生及叢文琳女士組成。鮑依寧女士為薪酬委員會主席。

薪酬委員會之職權及職責詳情於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可供查閱。

提名委員會

董事會已成立提名委員會,並書面訂明其職權範圍。

提名委員會的主要職責為:

  • 至少每年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成員多元化
  •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會成員的人選
  • 評估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 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繼任計劃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提名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鮑依寧女士、黃昆杰先生及周紅女士以及兩名執行董事胡興榮先生及叢文琳女士組成。胡興榮先生為提名委員會主席。

提名委員會之職權及職責詳情於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可供查閱。